來源:東方網 | 發布時間:2022-11-05 | 瀏覽次數:313 | |
近日,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,上海市計量協會聯合上海市醫藥質量協會組織編制的《藥品包裝物減量指南片劑和膠囊劑》團體標準正式發布,該標準將于9月30日起正式實施。據悉,該項標準的發布填補了“限制藥品過度包裝”的技術空白,成為全國首個藥品領域包裝物減量相關團體標準。 從2001年我國藥品實施非處方藥和處方藥分離管理后,深圳印刷廠開放式柜臺的藥店逐漸興起,老百姓買藥可以貨比三家。藥企為了讓自家的藥更吸引人,便在包裝上花心思,加上包裝工藝不斷改進,價格也自然水漲船高。藥品過度包裝問題,主要表現為包裝層數過多、包裝計量較小、說明書占用空間過大、包裝剩余空間多等。一個能裝200粒的藥瓶只裝100粒,可放三板的藥盒只放一板……有人形象地比喻,現在的藥品包裝盒印刷是“三斤胡桃四斤殼”。
限制藥品過度包裝,不僅可以降低藥品價格、遏制資源浪費,還可以減少過期藥品的產生以及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。盡管2006年6月1日起實施的《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》對藥品商品名和通用名在包裝上的字號比例和位置作了一定的限制,但對藥品包裝空間、材質等問題并沒有進行嚴格限制,加上目前尚未出臺關于藥品包裝的相關標準,這使得藥企對藥品包裝的行為“無標可依”,有關部門對藥品過度包裝問題難以有效治理。
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圓。上海市有關方面編制發布的《藥品包裝物減量指南片劑和膠囊劑》,以片劑和膠囊劑集采藥為重點,從包裝空隙率、包裝層數、材質選擇、中包裝、運輸包裝等方面作出相關規定,覆蓋了藥品生產、經營全產業鏈過度包裝治理。從藥品包裝盒印刷空隙率、包裝層數來看,標準明確規定包裝層數宜小于等于三層、包裝空隙率隨著藥品含量不同有相應限定要求等。這無疑有利于規范藥企的生產行為,引導企業實現包裝“瘦身”。
今年6月,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就《藥包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》(征求意見稿)提出兩條建議:一是在此法規中加入“限制過度包裝”的要求;二是對藥包材進行標識,以便垃圾分類。國務院辦公廳9月1日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》中明確,引導醫療機構針對門診、住院、慢性病等不同場景和類型提出藥品包裝規格需求;引導藥品生產者優化藥品包裝規格。這說明,治理藥品過度包裝是大勢所趨。
“有標可依”“有法可依”是治理藥品過度包裝的前提。國家有關部門應在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的基礎上,借鑒上述《藥品包裝物減量指南片劑和膠囊劑》團體標準,盡早出臺“限制藥品過度包裝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,規范不同場景和類型藥品包裝的形式、規格等。同時,為藥品包裝“瘦身”立法,明確具體罰則,像治理“天價月餅”一樣,對藥品過度包裝問題實行重點監管,整頓市場秩序,倒逼行業健康良性發展。
此外,加大宣傳力度,提升公眾對藥品過度包裝危害與綠色包裝盒印刷的了解,引導消費者改變“通過包裝和價格判斷藥品質量”的錯誤認知,讓藥品過度包裝失去生存的土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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