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北極星大氣網(wǎng) | 發(fā)布時間:2022-12-10 | 瀏覽次數(shù):296 | |
10月18日,江蘇省財政廳發(fā)布《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通知》,共42個項目獲得資金支持,總投資25.4242億元,下達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3.7522億元。詳情如下: 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通知
蘇財資環(huán)〔2022〕51號
各設區(qū)市財政局、深圳印刷廠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、各縣(市)財政局、各設區(qū)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派出機構:
為促進大氣質(zhì)量改善,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現(xiàn)將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下達你們,用于支持開展減污降碳等方面相關工作,此項資金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“2110301大氣”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預算指標包括財政部下達的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(第二批)(財資環(huán)〔2022〕58號)和按照因素法已下達的大氣污染防治資金(蘇財資環(huán)〔2021〕50號、蘇財資環(huán)〔2022〕7號),按照中央環(huán)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儲備情況進行分配(具體金額詳見附件1、2)。
二、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,各市縣要按照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》要求,對大氣污染防治項目補助資金部分,科學合理填報《江蘇省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區(qū)域績效目標申報表(2022年度)》(附件3),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(nèi)報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備案,做好監(jiān)督管理和績效評價,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。
三、各市縣要按照財政部《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資環(huán)〔2022〕106號)的要求,加強資金管理,專款專用。要督促項目單位加快組織實施,按期完成建設任務,同時落實生態(tài)環(huán)保項目儲備庫制度等相關要求,做好項目儲備工作,避免“資金等項目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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